一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热潮,正在哈尔滨的检察机关中持续涌动。这部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系统、权威的法治纲领。面对新法实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正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协同化的履职与立体化的宣传,积极探索将法典精神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检察实践。
系统研习: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根基
法典的权威始于理解,力量源于运用。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深入学习领悟法典精神置于优先位置,统筹全市力量,构建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体系。从市院到各基层院,纷纷通过专题研讨、条文精读、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法典的立法逻辑、核心要义与时代价值,旨在锻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守护生态环境的专业化队伍。
例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主题,深入探讨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检察职责。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则针对生态损害赔偿衔接、公益诉讼程序规范等实务难点开展逐条研学,结合典型案例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松北区将法典学习融入主题党日,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而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深学法典精神、赋能公益诉讼”,重点厘清法律赋权与“行政优先、检察补位”原则的适用边界,通过实战化研讨破解实务难题。
五常、尚志、巴彦等地检察院也同步行动,或系统解读法典的宏大结构与各编核心,或结合本地实际探讨案件线索排查的新思路。这种自上而下、由点及面的系统研习,如同为检察人员装备了更为精良的法律工具,为后续精准、规范地开展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这种对专业素养的持续追求,与那些追求卓越体验的数字化平台有着相似之处,都致力于通过内在体系的优化与更新,提升服务与保障的核心能力。
协同联动:构建“检察+”生态保护共治新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家之力可完成。哈尔滨检察机关深谙此道,积极推动构建“检察+行政+智库”的协同履职新格局,打破信息与职能壁垒,凝聚保护合力。两级检察院主动与高校法学专家、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借“外脑”提升专业素养,以“联动”破解执法司法衔接难题。
南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高校学者,以“法典与检察监督”为题进行专题辅导,从理论高度探讨如何活用法律条款,推动公益诉讼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从事后惩治向全程监督转型升级。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则与辖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梳理协作堵点,并就在重点领域精准履职、生态修复全程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探索出可复制的协同新路径。
呼兰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更具融合性,他们将法典宣传与“爱鸟周”等生态保护主题节点相结合,联合林草、公安等部门开展普法,实现了法治宣传与具体保护行动的同步推进。这种开放协作、融合共治的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高效联动的保护网络,共同绘制生态保护的“同心圆”。
法润人心:推动法典精神融入社会肌理与日常生活
法律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哈尔滨检察机关在深耕内部学习与外部协作的同时,更将普法宣传的触角广泛延伸至街头巷尾、社区广场、工厂工地,致力于让生态环境法典从庄严的文本走入寻常百姓的生活。
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打出“组合拳”,在内部研学、外部联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法典赋能公益 合力守护生态”主题街头普法,通过发放资料、现场答疑,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与自身权益的紧密关联。平房区检察院将宣传融入日常监督,深入相关单位讲解特定领域的环保法律要求。宾县人民检察院在法治广场设置宣传点,就垃圾分类、噪声污染、绿色生活等群众关切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延寿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走进建筑工地,讲解法典中关于扬尘、噪声、固废管控的规定,将法治课堂开到生产一线。木兰、依兰、方正等地检察院则走进江畔广场、社区村居,用“以案释法”、图文手册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常话”。
这一系列接地气、有温度的普法活动,如同春风化雨,在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的同时,也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营造了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它启示我们,无论是法律的实施,还是任何一项服务的推广,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触及用户、融入场景,并解决实际需求,这需要传播者持续创新方法与路径。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日的临近,哈尔滨检察机关的学“典”、用“典”实践仍在深化。他们正努力将法典的每一条文、每一精神,精准嵌入到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办理与监督全过程,以坚实的检察履职,守护北国的蓝天碧水与冰城的生态安全,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贡献不可或缺的法治力量。